《公寓生活记趣》
张爱玲说:公寓是最合理想的逃世的地方。
呵呵,此言甚合吾意。
一直以来,我对住宅的理想就是:出门是闹市,关门近桃源。
典型的叶公好龙:看破世事,又不甚决绝,因为到底离不开红尘。
张爱玲的道行似乎很深,她说:我喜欢听市声。比我较有诗意的人在枕上听松涛,听海啸,我是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的。这就是大隐隐于市吧。然而,是真的吗?是不敢奢望还是看透了那后面隐藏着的清冷?
她说:长的是磨难,短的是人生。
这才是原因吧。
所以,还是尽情享受这浓浓的生活气息吧,她说:不知道哪一家在煨牛肉汤,又有哪一家泡了焦三仙。
,还可以感受一下诗意地栖居:有一天,下了一黄昏的雨,出去的时候忘了关窗户,回来一开门,一房的风声雨味,放眼望出去,是碧蓝的潇潇的夜,远处略有淡灯摇曳,多数的人家还没点灯。
地,还会得到家居生活指南:他教我们怎样煮红米饭:烧开了,熄了火,停个十分钟再煮,又松,又透,又不塌皮烂骨、没有筋道。
当然也有烦恼: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,兴致高的时候,从早到晚在我们头上咕滋咕滋锉过来又锉过去,像瓷器的摩擦,又像睡熟的人在那里磨牙,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仁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,剔一剔便会掉下来。
好家伙,只看文字我就要嘴歪眼斜了,这种描述也只有张爱玲能写出来了。
读这篇文章还可以充分感受张爱玲的幽默。人常说幽默是男人的专利,其实说的是西方的男人,我们的传统文化是什么呢?莫如半日静坐,半日读书。当初读到这句话时,简直要破口大骂起来。幸亏有张爱玲,而且是个女人。
她说:看门的巡警倒有两个,虽不是双生子,一样都是翻领里面竖起了木渣渣的黄脸,短裤与长统袜之间露出木渣渣的黄膝盖;上班的时候,一般都是横在一张藤椅上睡觉,挡住了信箱。每次你去看看信箱的时候总得殷勤地凑到他面颊前面,仿佛要询问:"酒刺好了些罢?"
说:二楼的 那位女太太和贝多芬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,一捶十八敲,咬牙切齿打了他一上午。
然而,这就是天才的居家吗?不,她的不同在这里:
《夜营的喇叭》,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,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。
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,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。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。
可是这时候,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,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。我突然站起身,充满喜悦与同情,奔到窗口去,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,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,还是街上过路的。
好孤独啊!